专家支招:网络常用技巧

2019-12-10 06:28:51


专家支招:网络常用技巧
来源:通信信息报作者:李帆2011年03月21日11:50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新的通信手段层出不穷,衍生出的网络购物等新型服务业态也越来越被社会大众喜欢和接受,深刻影响并逐步改变着整个社会商业的运作模式。
据悉,在日前举行的上,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提到了这些新的服务业态,比如电子商务、网络购物、地理信息等。部长则指出,网络购物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领域,这个领域特别重要的方面是,在培植和培育的同时要加强。
消费者呼唤有力的网络措施
权威数据显示,现在网络购物已经超过了5000亿元,电子商务交易已经超过了4万亿元,而且网络购物还将以每年近100%的速度增长,预计今后几年还会这样。
网络购物基于新的通信方式,以其快速便捷的优势,正发挥着不可或缺的商业作用,但由于互联网的虚拟性和开放性,使得网络购物平台也有某些虚假信息和欺诈行为存在。因此,在网络购物时,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成为越来越多网民非常关注的民生话题。
“消费与民生”是今年3·15的主题,可以说,消费是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抓手。
业内专家指出,只有重视维护网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有效提振消费者信心,扩大消费需求。因为消费市场是信心市场,消费经济是信心经济。只有充分发挥消费对推进生产发展的能动作用,以网购为代表的新兴市场经济才更富公平正义,更富发展的活力和动力。因此,政府发出在培植和培育网络购物的同时还要加强的声音,非常符合产业发展趋势和广大网民的诉求。
作为国内最大的网购平台,淘宝网日前宣布将与国家九部委全面联动加强网络。其高层则表示,2011年将继续投入巨额消费保障基金,还将在重点行业开辟试验田,如“7天无理由退换货专区”、“假一赔三专区”等。
业内专家指出,由于淘宝平台困难,假冒欺诈事件日益增多,尤其是钓鱼网站等黑客瞄上淘宝和支付宝,令网购消费难度加大。而淘宝选择在“3·15”之前高调推出措施,也有安抚消费者之意。这些与消费者利益休戚相关的措施,想得到公众认可,就要看是否能有力维护网民的权益,因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是落实以人为本理念的基本要求,是衡量消费工作成败的重要标准。
新方式——微博
通过微博这种新媒体,公布典型案例,使消费者通过评析身边的消费案例,提高意识和能力,多渠道进行宣传教育,将有效引导大家科学、合理、健康、文明消费,倡导绿色生活消费模式,提振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
专家指出,微博作为信息发布与沟通的新兴工具,政府部门正是看中了它快捷的沟通速度与多维度的互动优势,可以及时掌握消费舆情,有的放矢为民办事。因此可以说,微博已成为一道新的网络风景,正切实发挥出消费者所期待的作用。
据了解,一年一度“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里,国内某城市门户网站正发起名为“微博手拉手·打假齐步走”的活动,吸引了很多网民参加。该活动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微博打假随手拍——网民遇到权益受损不要怕,及时做到有图有真相,该网站会帮助网友把证据移送到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工商管理部门,推进服务纠纷解决;二是3·15微博口碑红榜——邀请广大网友说说心目中的好商店、商品、商家,让大家一起分享,哪些产品让网民觉得用着放心、哪些商店让网民觉得诚信待人、哪些服务态度让网民觉得满意,打造网民心目中真正的好口碑;三是3·15微博口碑黑榜——哪些商品哪些商家让网民觉得十分可怕,需要给消费者敲响警钟,大家一起用群众的口水喷垮他们。
可以说,随着微博渐成人们趋之若鹜的时尚,政府部门、有关机构正通过它来真心实意助民,微博将成为众多网民的新选择。
专家支招:网络常用技巧
网民在网购中,都会有这样那样的消费纠纷发生,业内专家就此指出,以下几种针对网络购物的新技巧,可望帮助大家解决网购的后顾之忧:
一是注意对虚拟证据予以保全。在网络购物中消费者可以对虚拟证据予以公证保全,比如通过网上支付收到货物后或者实际使用的产品与网上登载的宣传照片、文字内容、销售承诺不符等。
二是注意向商家索要发票。一般情况下,网络作为一个平台,促使商家和消费者形成买卖关系,在交易行为完成后,消费者应当及时向商家索要发票,并注明企业和产品的名称。如果注明的是网站,合同的相对方即是网站,若发生纠纷,消费者可以起诉网站,再由网站向相关企业进行追索,这也是确定买卖主体的关键环节。
三是注意取得商家的联系方式和资质等信息。消费者在进行网络购物时,一定要掌握商家的联系方式,通过正规渠道了解清楚商家的资质,以免在购物时被骗而导致利益受损。
总之,消费者在充分享受新通信、新媒体带来的便捷与快速的同时,还要增强意识,理性消费,及时,这样才能减少和避免纠纷的发生,从而促进网络购物这一新生事物的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思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