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理工大学2007年答考生问
问:2007年学校招生情况如何?
答:2007年学校将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本、专科生3900人。
问:学校的奖学金是如何设置的?
答:(1)优秀学生奖学金,具体情况如下:
特等奖学金每年2500元,占同年级人数3%;一等奖学金每年1800元,占同年级人数的5%;二等奖学金每年1200元,占同年级人数的10%;三等奖学金每年500元,占同年级人数的20%。
(2)新生奖学金,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新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获得一次性1000元的奖励:
(a)高出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我校录取控制分数线50分(标准分80分)以上;
(b)获省级以上科技发明创造或单学科竞赛一等奖;
(c)获地区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3)国防奖学金:应届高中毕业生被招收或在校大一学生被选拔为长春理工大学国防生的,每年享受5000元国防奖学金。
问: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学校采取哪些解困措施?
答:(1)争取国家助学贷款,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2)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根据不同情况实行减免,同时给予一定数额的困难补助。
(4)广泛建立勤工助学岗位,学校设有勤工助学专项基金,设立勤工助学岗位800个左右,每月每个岗位发放工资80--150元。
问:除了主修专业外,学校是否允许辅修其他专业?
答:我校实行主辅修制,本科生一年级后,在完成本专业学业的同时辅修另一专业并达到该专业毕业要求者,由学校发给辅修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另授予相应学位。
问:本科毕业以后能否在本校继续攻读研究生?
答:可以。学校目前有11个博士学位二级学科招生,44个硕士学位二级学科招生,还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单独入学考试权,每年招收研究生1000余人。本科毕业生可跨专业攻读硕士学位。
问:学校毕业生就业如何?
答:我校学生实行'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面向全国就业。学校设有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利用Internet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定期参加或召开供需见面会,向用人单位进行推荐。近年来,我校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在省内一直名列前茅,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