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2012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工作于3月26日开始
一、报名时间
2012年3月26日——4月5日。
二、报名条件
1、2012年(应届)、2011年(历届)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2、在我市就读并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外省户口的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报名。特殊情况的,须向学籍所在学校申请,并报当地招生办备案后方可在就读地报名。
3、在外省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具有我市户籍的2012年(应届)和2011年(历届)初中毕业生。
三、报名办法
中考报名工作由县区招生办组织进行,应届生的报名资格审查由学校和县区教育局基(中)教股负责。报名时使用市教育局统一下发的《安徽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考生报名卡》,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采集考生信息,建立考生电子档案。
应届生的报名办法:
1、应届初中毕业生一律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由学校统一组织,以班级为单位填写中考报名卡,考生姓名以户口本为准。
2、考生必须提供户籍原件,考生所填姓名、性别、年龄、届别、身份证号等项由班主任审核确认签字后交学校审核。
3、学校审核无误后,由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报所属县区教育局基(中)教股审核。
4、县区教育局基(中)教股审核后,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返还学校。
5、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将审核后考生名单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中考报名要求到县区教育局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
历届生或同等学力报名办法:
1、历届生到原毕业学校报名。
2、同等学力者,按历届生对待,到户籍所在地招生办或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进城务工农民工及其他流动人员子女享受当地初中毕业生同等待遇。根据本人意愿,可在流入地报名,也可在户籍所在地报名。
在外省、外地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且户籍在我市的初中毕业生,自愿回我市参加中考报名的,凭户口本和初中毕业证明到户籍所在县区招生办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