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房子是大部分人的人生计划之一,有了自己的房子才可以在一天的忙碌之后有个属于自己的地方。不过购买房子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现在的房价普遍都比较高。除此之外手续也是比较麻烦的,所以很容易就引起房产纠纷。而这种纠纷的引发原因还是很多样的。今天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假如发生了房产证纠纷要怎么妥善的解决。
开发商原因造成的
勤于查询购房人签合同前应查看清楚,开发商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正本的记事栏中,有无土地被抵押的标注。也可以登录相关网站查询,在北京,可以登录“北京市房屋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的网站进行查询。
认真查验文件签约前可以查验“国有土地使用证”,如果是“临时使用证”或有抵押,要拒绝签约,或者一定要求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开发商保证于xxxx年x月x日之前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签好《购房合同》《购房合同》中要有专门条款对房屋产权和房产证相关内容有所约定,不仅要约定具体办理的最后时限,还要约定不能按时办理的处理办法。
1.关于初始登记
(1)建议范本
“出卖人应当在_年_月_日前,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如因出卖人的责任未能在本款约定期限内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不退房的,合同继续履行,自出卖人应当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权属证明之日止,出卖人应当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的违约金,并于出卖人实际取得权属证明之日起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
(2)日期的确定
对于期房,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作为起点,计算90日。对于现房,可以根据销售合同签订之日作为起点,计算90日。
(3)退房违约金的确定不超过100%即可。
2.关于转移登记
(1)建议范本
“1.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种方式办理转移登记:
(1)双方共同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2)买受人自行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3)买受人同意委托____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委托费用元人民币(大写)。
2.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日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不退房的,自买受人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并于买受人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_日内由出卖人支付。”
(2)日期的确定
对于期房,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作为起点,计算120日。对于现房,可以根据销售合同签订之日作为起点,计算120日。
(3)退房违约金的确定不超过100%即可。
不签不合理的委托书
很多开发商要求购房人在合同外另签一份协议,委托其代办房产证、代收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
这种不合理的委托购房者可以拒绝。不用担心如果不委托房地产商代办,自己就无法办理房产证。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因此,不管购房人是否委托房地产商代办房产证,房地产商都有法律责任协助购房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并取得房产证。
解约与索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如果开发商存在下列严重违约行为,您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解除、撤销合同或宣告合同无效,并要求赔偿。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4.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5.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6.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购房者无法取得房屋。
房产证纠纷诉讼时效
房地产胶葛的诉讼时效规则,适用民法和行政法的有关时效规则,有以下几种:
1、通常时效:是指其他法令有格外规则除外的诉讼时效,通常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则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从权力人晓得或应当晓得权力被损害之日起计,超越二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格外时效:是指《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三项的规则“延付或许拒付房钱”的状况,诉讼时效为一年,超越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最长时效:指《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则“从权力被损害之日起超越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换言之,即权力人不晓得或许不应该晓得自个的权力被损害,恳求人民法院维护也应在二十年时效以内提出,超越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维护。
4、通过行政复议的行政房地产胶葛案件,其诉讼时效为十五日,自收到复议决议之日起核算,没有通过行政复议的房地产胶葛案件,时效为三个月,从晓得作出详细行政复议之日起核算。
5、对行政处分不服的诉讼时效为三十天。如《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则:对行政处分不服的,能够在收到处分决议三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可是因为作出详细行政处分的行政机关没有奉告当事人的诉讼权或许申述期限的,致当事人逾期向人民法院申述的,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对于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疑问的意见》(试行)第三十五条的规则,其诉讼期限从当事人实际晓得诉讼权或申述期限时核算,时效为一年,超越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要给大家介绍的关于房产证纠纷的全部内容,相信大家看完之后对于如何妥善处理房产证纠纷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上述几种解决方法是在各种不同的情况下提出的,所以一定要看清楚前提。当然,大家还要注意一点,那就是遵纪守法,通过正当的途径去解决。相信只要参照上述方法,还是能够有效的帮助您解决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