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昨出炉,将从四方面以电子档案形式反映学生素质
备受关注的《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于昨日出炉,据悉,该方案将成为2007年高考新方案试行后高校录取考生的重要参考因素之一,将从2007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始实施。
据悉,该方案将注重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适当收录反映学生成长过程和发展水平的描述与实证材料,突出评价对学生全面发展的促进作用。评价内容包括模块修习记录、基本素质评价、实验操作考查和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等四个方面。
三年必修学分116分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学生毕业的必修学分为:每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内必须获得必修学分116分(包括综合实践活动23学分);学生毕业的选修学分要求:选修学分在28分以上,其中选修二至少获得6学分。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中要将必修学分、选修学分和各学分对应修习的模块名称记入学生电子档案。
综合实践要看论文数量
在道德素养上,考查学生对师长、同学的态度,在群体中的行为表现,合群性表现,自我修养诚信表现,考试守纪情况、遵纪守法情况、关心社会,为他人和社会服务,参加公益活动的表现、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物、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卫生的情况,有公德意识,有环境意识。
在文化素养上,考查学生各学科学习情况,学习方法与策略的形成情况,善于思考,合作学习表现,求知欲及兴趣表现,自主学习情况、参加学科竞赛及科技活动获奖情况。
在综合实践上,考查学生联系社会、生活、学习实际提出问题情况,综合知识,利用多种方法,搜集处理信息的能力、开展研究表现、跨学科的综合性的课题方案所涉及的领域的专题数量,参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或公益活动的次量,已撰写研究报告、论文的数量,研究性学习成果的表现情况。
另外在身心健康和艺术素养上也有不同要求。
实验操作考查三种能力
实验操作考查内容涉及科学领域以及技术领域中通用技术科目必修学分对应的模块内容。着重考查学生在实验范围内的观察能力、实践能力和操作技能。各地级以上市统一命题,由各学校设立实验考查考场,负责实施考查。考查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查结果的等级记入学生电子档案。
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内容涉及信息技术科目的必修和选修内容。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分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考试的等级记入学生电子档案。
学校负责审定评价
方案要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学校实施,校长是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成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综合素质工作的实施细则和规章制度,对学校的评价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投诉和复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