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徽章
清朝末年,中外国际交往日益增多,许多国家为了联络情谊,对外国重要来宾如使节、考察官员、游历要员等,往往赠以本国勋章。然而,清朝政++_府按传统却是赠赐马褂、花翎、顶戴等物,与国际惯例很不相宜。于是,清政府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于光绪十七年(1891 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向朝廷上奏了勋章章程,建议设置“双龙宝星”勋章。这个奏折和勋章章程、勋章图案很快得到批准,诞生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枚勋章。“双龙宝星”勋章外形为星状,图案仿照清朝国旗,以龙为标志。勋章共分五等ll级,第一、二、三等各分三级,第四、五等不细分级。等级用满文标于宝星之上,并镶嵌珠宝,或珍珠,或珊瑚,或宝石,以其颜色区分等次。授予勋章时,同时发给“勋章证明”,作为凭证。
双龙宝星勋章二等三级绶章
双龙宝星勋章二等三级挂章
双龙宝星勋章头等三级绶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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